海洋牧场平台与海上风电场的大风车“同框”,组成了一幅别样的风景。 谷华 摄
11日上午,江苏滨海海域阳光正好,海风柔和,海鸟盘旋。记者搭乘补给船出海,穿行在海上风力发电大风车“丛林”之中,向着汪洋中的海洋牧场驶去。经过近3个小时的航行,海天之间一座白色的四方形“海上城堡”映入眼帘。陪同采访的陶湾海洋牧场负责人李益说,这就是“陶湾一号”海洋牧场智能网箱平台。
李益继续介绍,陶湾海洋牧场是由滨海县农旅集团投资建设的集海洋养殖、海洋科研、海洋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体,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投资4.2亿元建成多功能综合平台、人工鱼礁及其附属配套设施,2023年底完成二期建设,2025年底完成三期建设,届时将成为盐城市首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东部地区全品类优质水产品供应基地、全国首个县域海洋牧场产业化示范区。
海洋牧场平台的四根圆柱间内侧围着巨型网箱。 谷华 摄登上“陶湾一号”智能网箱平台,同行人员纷纷惊叹这座“海上城堡”的宏大壮观。四根巨型圆柱和若干根斜插柱稳稳地支撑起整个平台,四根圆柱间内侧围着巨型网箱。离水面十五六米高的平台有三层,一层是养殖观察环道和投饵管道,二层是智能集控室、污水处理室、电气设备间、应急发电机室等功能室,还有科普馆、会议室、客房、餐厅等配套区,顶层是观光平台和一个直升机停机坪。借助无人机从空中俯瞰,整个平台犹如一朵荷花盛开在大海中。
“养殖网箱水体有6万立方米,最多可养殖50万尾到60万尾深海鱼,日前刚试投放5万尾黑鲪鱼苗,养殖8个月左右即可上市。”带领记者参观的平台工作人员姜亚雷是名退役军人,他对这个海洋智能养殖平台充满自豪感。他说,更重要的是,在平台四周约9700亩的水域投放了34000空方的人工鱼礁,这些人工鱼礁上面有各式各样的孔洞,有利于海藻等海洋微生物附着,为鱼类提供繁殖、避敌、索饵、嬉戏的场所,这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工作人员操控智能设备,对海洋牧场进行全方位日常监测。 谷华 摄在海洋智能养殖平台的智能集控室里,摆放着各式智能设备,十几台电脑屏幕上,有的显示各种数据,有的显示监控画面。负责这里工作的是24岁小伙子顾硕,大学毕业后在中交一航局工作,得知家乡建起海洋牧场后,回来参与这项事业。他告诉记者,智能集控室是海洋牧场的“大脑中枢”,从海洋环境监测、安全控制、内外联络到灯光控制、鱼料投放,都能在集控中实现。他指着面前的一块屏幕说,当前海水温度、盐度、PH值、叶绿素、溶解氧浓度等数据一目了然,点击查看历史数据,可见这些数据在日、周、月之间的数据变化曲线。
“由于是智能操控,海洋牧场日常运行只需要4人,15天到20天轮换一次。”李益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业务的多面手,发电、放养、数据分析等各种业务都能熟练操作。
工作人员乘小艇下水检查网箱。 谷华 摄值得一提的是,“陶湾一号”海洋牧场平台日常运行和生活用电都来自平台上安装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同时建有海水净化和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垃圾定期运回陆地处理,运行真正实现绿色生态无污染。
“将来,‘陶湾一号’海洋牧场除了正常的网箱养殖功能外,还将提供科普培训、垂钓潜水、商务会议、休闲观光、婚庆典礼及特色餐饮等服务项目,成为真正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李益说。
海洋牧场平台建有海水净化和污水处理系统。 谷华 摄“建设海洋牧场既是科学的生态修复手段,也是现代的渔业生产方式,更是创新的渔业产业形态。”滨海县农旅集团董事长吕海军表示,今后,将全力抢占生态渔业示范发展的制高点,实施“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战略,拓展更多的海洋牧场,打造“蓝色粮仓”。
下午4点40分,记者告别“陶湾一号”海洋牧场的值守人员,他们将在这里度过兔年春节。乘船离开的那一刻,回首望去,这座荷花型的“海中城堡”与周边海上风电场林立的大风车“同框”,组成了这片广袤海域上的别样风景。(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