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男子持改装射钉枪击伤医生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月2日9时53分,沈阳市皇姑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66岁)持改装射钉枪,将医生白某击伤。接到报警后,皇姑分局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马某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
目前,受害人正在接受救治。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情通报。图片来源: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官方微博。“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